惠市规建函〔2016〕447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人函[2016]147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人函[2016]1473号)精神,现就2016年度我市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含教授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材料时间:8月15日至8月26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省住建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报人须于8月26日前将市人社局审核过的评审材料提交我局,由我局审核后再集中报送省住建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材料地点:惠州市下埔路16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七楼科技教育科,电话:2117699。 二、有关要求 (一)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自今年起,我省各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统一使用省人社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www.gdhrss.gov.cn/zyjsrc/index.jsp)。申报人员请通过该系统申报。申报系统的使用及相关技术问题请直接与软件开发单位华南资讯公司联系(技术支持人员:冯工,咨询电话:15527615948)。 (二)除《惠州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在惠州人事职称网下载外,其他所有表格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HTMLFile/shownews_messageid=141728.html下载,请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人函[2016]1473号文和粤建人函[2016]1474号文要求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三)提交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电子文件夹,内容包括:1.《(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附件3之表三);2.《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附件3之表四);3.《申报建筑建材专业技术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附件5);4.《2016年 市(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名单汇总表》(附件6,申报人需填写本人所有信息以便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5.《2016年 市(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论文鉴定信息汇总表》(附件7)。内容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文件采用word/excel格式,用U盘录制,我局拷贝后退还。 (四)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6月6日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