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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文件协政字[201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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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题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文件       
协政字[2012]37号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2012年
  申报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条例(2012年修订)》(附件1),现将中国工程咨询协会2012年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我会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二)申报的单位会员应是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个人会员应是申报成果的独立完成人。
(三)申报成果应为2010年、2011年完成并符合报奖条件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或2009年完成后未能参加当年申报的符合报奖条件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或2005年以来,确因咨询服务优异,而使项目建成投产后效益突出的符合报奖条件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
(四)凡往年已在我会申报过的工程咨询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工程咨询的新理论、新方法等研究成果;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专项(节能、社会稳定风险等)分析报告,咨询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应在项目移交建设单位后申报)。
成果形式: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和标准、规范、工程咨询计算机软件等。
 
三、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应依照《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条例 (2012年修订)》评奖标准,对拟申报成果进行内部评审,将满足条件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按《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向我会正式申报。
 
四、申报方式
 
采用纸质申报与电子版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五、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止(以邮戳为准)。
 
六、申报材料
 
(一)成果的原始材料;
(二)委托开展上报成果的咨询服务合同的文本复印件;
(三)与咨询成果相关的评估(评审、审查、验收)报告、上级审批(核准)意见;与理论研究或技术成果相关的专家评价或鉴定;标准、规范、工程咨询计算机软件成果的评测报告;
(四)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申报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就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协商一致后申报。申报时须出具协商意见的相关证明;
(五)《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纸质打印材料及其电子版(光盘);
(六)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3),点此在线填报
(七)申报一等奖的成果,应附3位以上参与评审的专家的推荐意见(附件4)。
以上材料,《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3份,其余各1份,报送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材料不退,请自留备份。
 
七、申报成果数量
副会长单位可以申
报优秀工程咨询成果的数量不多于4项;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不多于3项;其他单位会员不多于2项。
个人会员可以申报优秀工程咨询成果1项。
 
八、费用
 
申报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不用交费。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对照《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条例(2012年修订)》的评奖标准,组织专家严格把关,将本单位高质量、高水平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进行推荐和申报。
(二)请仔细阅读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填写要求及说明、申报材料要求及说明,规范填写申报书,准备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三)请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过时不予受理。
(四)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学术委员会将按评审工作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五)有关文件或表格的电子版可到“中国工程咨询网”(www.cnaec.com.cn)的“工程咨询成果评奖申报”专版下载。
 
十、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407室、1113室
  
邮 编:
100037
    
联系人:
张思静  段敬广    
 
电 话:
 010-88337624  010-88337679





附件: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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