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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的通知
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的通知
粤建造函[2007]047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由于建筑设计多样化,建筑物的入户花园及建筑物首层没有围护结构的建筑面积计算没有明确规定,现我省结合实际情况对上述问题作出如下规定,请贯彻执行。
一、设计图示标注的入户花园,2005年7月1日前按其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7月1日后,按其底板结构外边线1.5米以内部位的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超过1.5米部位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二、建筑物的底层设架空层,若用作通道、绿化不计算面积,用作停车、居民设施等,2005年7月1日前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005年7月1日后按永久性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