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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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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0〕101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及我省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认识
  技术改造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一个重要形式,是以内涵式为主的技术进步和扩大再生产。技术改造具有投资省、技术新、消耗低、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特点,而且投资乘数效应大,杠杆作用显著,能快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技术改造,对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增长质量,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省工业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产业结构调整与保增长的压力并存,部分产业产能过剩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各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切实推进和规范我省技术改造投资的管理工作。要正确把握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与优化投资结构的关系。在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的同时,应强调投资结构优化,切实贯彻国家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抑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建设的调控政策,严格审查限制类项目建设,禁止淘汰类项目建设,推动我省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正确处理严格项目审查和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在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行业准入等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既为政府把好关,又为企业服好务。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贯彻落实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企业投资的自主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逐步建立一套依法依规、立足于市场的服务企业体系。
  二、进一步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
  (一)切实掌握各项规定和政策。
  国家和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的准则,是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的依据。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包括:行业规划、行业准入、投资管理、土地、环保、节能、招投标、安全、卫生等,这些政策涉及面广,关联性复杂。各级技术改造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系统学习,全面领会,切实提高贯彻和执行国家政策的业务工作水平。
  (二)加强项目审查上报规范工作。
  1、严格把握和执行相关政策。各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行业准入等对项目进行审查,严格执行粤府〔2005〕119号、120号和121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4年本)》,积极发展鼓励类项目,从严把关限制类项目,禁止建设淘汰类项目,杜绝当“说客”、“二传手”的做法。
  2、加强重大项目公众意见征询工作。要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及相关专业部门的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3、严格执行关于项目资本金的要求。在审查项目材料时,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对于不符合资本金比例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备案。
  4、认真审查项目要件材料。各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部门向我委递交项目核准申请材料时,应按照粤府〔2005〕119号、粤经贸技术〔2006〕133号等文件的要求提交以下文件:(1)各级经信部门项目初审意见;(2)项目核准申请报告;(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6)项目招标核准意见申请及说明;(7)项目及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声明;(8)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其中由我委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各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部门提交项目核准初审意见的文本格式要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文件格式文本》(发改办投资〔2008〕2369号)的格式报送;项目申请申请报告的格式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发改投资〔2007〕1169号)的要求编制且需具有相关专业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要按照《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执行;若涉及新征建设用地,则需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意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规划部门出具;对于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办理。实行审批制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在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参照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三)健全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内容的审核制度。
  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内容的审核工作是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投标各项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37号),核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在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申请报告时应同时提交招标核准申请,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在项目备案后,向备案部门提交招标核准申请。
  (四)建立和加强节能审查工作环节。
  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是加强节能工作的保障,对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以及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部门要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粤府〔2008〕29号)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对于需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照本办法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对于实行备案制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在备案申请材料中应提交项目节能情况,对于生产过程中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应进行节能专项评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来源:技术改造投资处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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