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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厅房地产统计年报的通知
粤建房函〔2013〕227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管局(国土房管局、规划国土委)、房屋征收办,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韶关市综合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水利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厅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 现将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内容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上报的《房屋登记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和《房屋概况》四张房地产统计年报。其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为今年新增报表,《房屋登记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两张报表内容进行了修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同时为年报和季报,具体内容见《关于做好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3〕063号,附件1)。
2.2013年度《房屋概况》统计年报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见《关于做好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3〕063号,附件1),请各市对相关内容、尤其是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
3.我厅要求上报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两张房地产统计年度报表(附件2、3)。
4.《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联络员表》(附件4)。
二、加强重视,做好统计工作
1.房地产统计年报是房地产市场各主体运行情况的客观反映,为出台房地产各项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各地要高度重视报表填报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时报送房地产报表。
2.为方便联系和数据交流,请各地认真填写《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联络员表》,于2014年1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zjzsu@126.com和229355540@qq.com。
三、报送时间和上报方式
1.各地级以上市的房地产统计年报数据均应汇总所辖县(县级市)的数据。
2.请各市在2014年3月1日前,将6份2013房地产统计年报、1份《房屋概况》统计年报分析报告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文件的方式报送。电子邮箱地址:229355540@qq.com,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6份纸质报表、房屋概况统计年报分析报告和1份《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联络员表》邮寄至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冯育文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6-7楼(510500)。
四、本《通知》电子版公布在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上,请根据需要及时下载。
附件:1.《关于上报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3〕063号)
2.《物业管理》报表
3.《房地产交易》报表
4.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联络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26日
(联系人:张志军,电话:020-83133526;冯育文,电话:020-87250824、13760885133,传真:020-87251025)
- 01.07 1.《关于上报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3〕063...
- 01.07 2.《物业管理》报表
- 01.07 3.《房地产交易》报表
- 01.07 4.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联络员表
- 01.09 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统计报表(登记、征收、维修资金、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