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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市〔2014〕20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新部令”)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合理设置、满足需求、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和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全省58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并已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其中,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54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1家和工程勘察3家。现将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予以公布(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证书有效期的界定
1.在名录内的审查机构,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部令要求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三年。已按照新部令要求申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的机构不需再次申报。
2.在名录外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证书有效期届满即自行终止,不再延续。2014年12月31日后到期的,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终止。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料报送要求
1.填写《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2013版)》(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刻录成光盘1份同时申报。
2.所需专业审查人员要求见附件3。
3.企业申报材料需注册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中证件部分需由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资料核对章。
附件:1.广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表
2.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2013版)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人员数量配备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张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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