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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粤建注发〔2014〕2号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4〕1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时间及科目
级别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一级
|
5月10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
5月12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13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级 |
5月10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3.0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5]222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认定及报考规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号)执行。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2。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21日9:00-3月5日17:00;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4年2月22日9:00-3月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2月22日9:00-3月7日17:00。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单位所在地在各市的也可选择所在市报名点(广州市除外)。各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15KB-100KB,占满图片框)。
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填报信息一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报考资格审核。全省统一实行新考生报考资格考前审核方式,老考生不再审核报考资格(外省老考生转到我省参加考试的,第一年按新考生要求报名,以后按老考生报名)。凡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的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为新考生(考生进行用户注册成功后,选择某项考试填写报考信息时,如是老考生,则有档案信息显示出来,再进行修改即可;如是新考生,则无任何信息,需要完整填写)。
全省各报名点统一定于2014年3月3日至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进行新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省直或省属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3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省直报名点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1。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网站通知。
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的老考生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所属报名点提交《报名表》及附件3要求的其它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5.网上缴费。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2月22日9:00至3月7日17:00。老考生填写完报考信息,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报名表》)后,即可在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新考生需要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再上网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需要考试费发票的考生(深圳市报名点考生除外),请于3月31日前登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dzczx.com,填写考试费发票申请表,发票开好后会在上述网站发布领取通知。逾期申请发票将不予受理。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5月5日9:00-5月9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粤价〔2001〕52号文规定,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知识题每科60元,作图题每科120元。
六、成绩查询
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
七、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八、有关事项
1.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知识题和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各考点会根据考生实际需要配发。考试时考生应注意的事项见附件5,各报名确认点会在新考生提交报考资料审核时发给考生。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有效期和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为:(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将不再办理异地转考。如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到我省报名参考,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广东省作为参考地即可。参考地一经确定,将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选择。
4.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5.考试用书:2014年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附件:1.2014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4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201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提交报考材料要求
4.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工作简历
5.201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