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4号德威大厦6楼06号(惠州市政府东侧)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2-2254669
传真:0752-2254669
邮箱:gdtszx@163.com
网址:www.gdtszx.com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2-2254669
传真:0752-2254669
邮箱:gdtszx@163.com
网址:www.gdtszx.com
关于调整我省2015年第二季度环卫定额动态人工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省2015年第二季度环卫定额动态人工单价的通知
粤建造发〔2015〕1号
各有关单位:
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43号)精神,及近期全省各地市环卫作业行业用工情况,经测算,从 2015年5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各地综合用工单价调整如下:
地区类别 |
地市范围 |
综合用工单价(元/工日) |
一类地区 |
广州 |
163 |
二类地区 |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
131、142(珠海) |
三类地区 |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
121、119(汕头) |
四类地区 |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
111 |
已发出招标文件、已中标未签合同或已签订合同的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有约定的按原约定处理,没约定的从2015年5月1日起按本次调整执行。
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做好定额的跟踪管理、动态补充、运用解释等工作,及时发布当地相关材料价格,收集并测算市场用工情况,有调整必要的请及时向我站申请。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陈秋梅